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本报讯 兴业银行今日公告,该行拟发行500亿元不超10年期金融债券,拟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两期发行,首期将本月开始,二期选择在明年1-2月份,募资主要投向以中长期贷款为主的贷款业务和债券业务。
兴业银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下一步将在10月19日临时股东大会上提请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此外,兴业银行还准备在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提交修订章程的议案,此次议案建议将“单笔金额在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百分之一以下(3 亿元以内)的对外股权投资及其处置,且一年内累计金额未超过10 亿元”的权限授予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建议对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同时做出修改,即将“单笔金额在3 亿元以下(大于5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处置”权限授予董事会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