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白 鹤
本报讯 SST深泰(000034)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对SST深泰罚款30万元;对肖水龙、王迎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丁力业、华毛肃、蔡锡民、邵华、张晓洁、洪乐平、廖睦群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公司表示,上述事项未对SST深泰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因SST深泰200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存货2000万元、虚增预付账款651.29万元,且未披露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深信泰丰资金2651.29万元的事实。证监会对SST深泰2003年定期报告存在的虚假记载事项及重大遗漏,2003年2004年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案进行立案调查、审理。该案件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做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