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 联合控股股东建热源厂
  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滨海能源(000695)日前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四号热源厂项目代建委托协议》,采取泰达控股投资,委托滨海能源代建的方式建设四号热源厂,项目总投资为2.64亿元,取费比例为项目投资总额的0.8%。
  滨海能源表示,鉴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司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的热源供应商,从公司保障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发展的角度,公司应承担起区域内新的热源项目的建设工作。但受融资能力的限制,经与泰达控股协商,四号热源厂采取由泰达控股投资,委托公司代建的方式。项目的投资规模为26400万元;建设管理费按照国家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提取,取费比例为项目投资总额的0.8%。
  同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作为滨海能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泰达控股承诺,在项目建成后,由滨海能源租赁经营。关于租赁的方式和相关定价依据,滨海能源正在和有关方面协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滨海能源将专门发布《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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