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违规买卖华盛达
  华盛达今天公告称,公司自然人股东胡尚书10月12日买入公司股票177868股,至此合计持有占公司总股本5.04%的流通股。但10月15日,胡尚书又卖出公司股票117868股。按照有关规定,胡尚书应在其持有公司股票超过公司总股本5%之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该股东在未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卖出公司股票,公司将向该股东追讨其短线操作获得的违法收入。(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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