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新太二股东出售股权获批
  第二大股东辽渔集团转让SST新太(600728)股权获辽宁省国资委批准,并拟公开征集受让方。
  辽渔集团拟转让股份数量不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4%;其子公司拟转让股份数量为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4%。而目前,辽渔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持有SST新太28.25%的股权。
  SST新太今日公告称,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辽渔集团持有新太科技的部分国有股和辽渔集团所属大连远洋渔业国际贸易公司持有的新太科技的股份可采取协议方式对外转让,并由辽渔集团公开征集受让人,确定受让方。
  公告称,受让方应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且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同时具有与拟受让股份相适应的履约能力并预付相应的诚信金。
  受让申请和方案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2日,受让方须同时预付诚信金。辽渔集团收到拟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及受让方案后,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择优选取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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