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央企控股的同类上市公司资源整合
将制定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文件,建立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昨日表示,国资委将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和监管要求适时实现整体改制上市;鼓励各中央企业所控股的同类型上市公司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在昨日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大会”上,李伟还特别指出,针对当前部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在涉及股份转让、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工作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程序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强等一系列问题,国资委将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文件,确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依法合规进行。同时,国资委还将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核查和标识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起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

李伟强调,在利用市场创新手段,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和产业集中的过程中,中央企业不仅要做大,更重要的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做强做优,要将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企业发展的内涵上,不能一味追求规模扩张。中央企业必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而促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此外,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表示,要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行为,推进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账户核查,加强对国有股东重大事项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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