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确认和临时确定债权420家,债权总额为53.55亿元
【《财经》网综合报道】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722,下简称“沧化股份”)11月16日晚发布公告称,本月7日,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确认和临时确定债权420家,债权总额为53.55亿元。
公告称,目前确认的债权为400家,债权额为33.52亿元,其中本金约为31.15亿元;临时确定债权20家,债权额达20.03亿元。
在已确认债权中,税款债权两家,债权额约为4112万元;金融债权24家,债权额约27.94亿元。
此外,公司拟根据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所提出的一些会计科目作相应的差错调整,具体科目达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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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实习记者 温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