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王柄根
本报讯 *ST沧化(600722)今日披露,该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沧化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终审裁定如下:宣告沧化集团破产清算。
资料显示,沧化集团持有*ST沧化34.02%的股权,共计14342万股股份。沧化集团的破产清算将导致其持有的公司14342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事实上,*ST沧化也已经进入了破产程序,并于2007年8月3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