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运定向增发获批
  本报讯2006年3月6日,南京水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40000万股(含40000万股)A股,其中,向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以下简称“油运公司”)定向发行不少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60%的股份。2007年10月24日,南京水运定向增发申请上会,日前,记者了解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终于瓜熟蒂落。
  南京水运方面表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11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0000万股,同时核准豁免油运公司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低于本次发行新股总数的60%且不超过27201.1822万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昨日,南京水运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相关议案。据悉,公司在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时会将控股股东油运公司资产认购发行与其他机构投资者现金认购的发行过程分开进行。其中,油运公司以全部海上运输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的评估净值扣除公司拟置出给油运公司的全部长江运输船舶及相关资产评估净值后的余额205912.95万元认购南京水运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值得一提的是,全部海上运输资产包括油运公司直接拥有的海上运输船舶、在建船舶和从事海上运输的专业子公司的股权。据了解,本次油运公司认购南京水运,发行价格确定为每股7.57元,认购股数为27201.1822万股。按照规定,油运公司认购公司的相关股份自发行完毕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另据了解,在油运公司资产认股结束后,南京水运还将面向油运公司以外的不超过9名机构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发行不超过12798.8178万股。(李亦金曹卫新)

其他文章
华尔街对话
推荐链接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最新问答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