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提醒投资者权证行权要规定程序操作
  证券时报记者  卢 荣
  本报讯  深发展A今日发布公告,个别投资者11月27日申请行权的22份“深发SFC1”认股权证行权失败。深发展A提醒投资者在申请行权时应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在T+1日交收后及时确认行权是否成功,查询行权所得股份是否到账,以免造成损失。如出现行权失败的情况,投资者可在行权期内再次申请行权。
  “深发S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11月19日至12月28日之间的交易日,其中12月24日至12月28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投资者网上、网下行权的最后时点为12月28日15时,过时再申请行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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