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获1.46亿市政工程合同
  见习记者 崔 凯
  本报讯  新疆城建(600545)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于10月10日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标的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师合作区(104团部分)经三路等七条市政道路工程,合同价款为1.46亿元,合同工期265天。
  此外,由于新疆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能力继续开发新项目,该公司股东尹纪奎无偿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恒通公司62%的股权(620万股),恒通公司成为新疆城建的控股子公司,并继续作为实施主体开发建设乌市雪莲山1200亩荒山绿化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新疆城建向控股后的恒通公司提供565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上述项目的开发及向银行本息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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