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硕转让东方基金股权 转让价款总计2100万元
  *ST宝硕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日前接到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通知,公司破产管理人应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拟转让公司所持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的股权,受让方为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并已于12月5日与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2100万元。
  公司表示,该转让行为尚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单独资产处置行为,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任何关系。

其他文章
华尔街对话
推荐链接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最新问答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