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未过会 上实发展欲完善方案再上报
    上海本地地产龙头股上实发展,其定向增发暂时遇阻。今日,上实发展公告称,12月7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购买的申请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得通过。公司拟于收到证监会审核的书面意见后,根据该审核意见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完善,并根据相关规定尽快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同时,上实发展表示,12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函告公司,上海上实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实发展做大做强房地产业务。

    根据上实发展8月15日披露的定向增发方案,公司拟以每股22.81元的发行价,向控股股东上海上实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总数不超过1.6亿股A股,加上部分自筹资金,以购买对方总额达41.91亿元的非现金房地产资产。

    而此次增发购入的各类房地产资产包括:上海上实所持有的8家房地产类公司股权,及其因联合毛纺负债抵押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估价值合计逾25.49亿元的认购股份;上实投资所持有的6家房地产类公司股权按评估值作价逾7.19亿元认购股份;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家房地产类公司股权、海上海商业街资产及由置业集团享有的上实开发收益权,该部分非现金资产按评估值确定的转让价格逾9.22亿元。

    其实,4个月之后,相比上实发展目前46元的市价,22.81元/股的定向增发价格显得相当“单薄”。而在定向增发价格成为监管层关注重点的情势下,上实发展发行价恐怕难以通过重组委的“法眼”。

    事实上,在证监会7月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中,明确规定了拟进行定向增发的公司,其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数量区间,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转让。而定向增发的价格原则上要与二级市场上的股价基本平行。

    由于定向增发方案经历的审批时间较长,导致增发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差距过大,个别公司不得不放弃原定方案,或者定向增发价格上调,否则方案被否决的可能性较大。有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二级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因价格差距过大导致方案不能通过的个案仍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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