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增发股份由大股东独享
  再次调整的定向增发方案确定发行数量为3.8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0元
  证券时报记者  周 悦
  本报讯 泛海建设(000046)再次调整定向增发方案,将仅向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增发。此次调整后增发数量由不超过5亿股确定为3.8亿股,增发价格由每股不低于18.55元确定为每股19.10元,泛海控股以置入的资产作价72.65亿元认购泛海建设此次发行的全部3.8亿股股份。  
  增发注入资产仍为泛海控股持有或有权处置的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通海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上述资产作价72.65亿元。此次调整前,上述资产的认购金额合计108.55亿元,其中包含对星火公司土地项目的开发投资为35.90亿元,而新方案中不再包含。  
  泛海建设今年的增发方案经过多次调整,但均为公司在3月16日公告的增发方案上的延伸。此次调整,泛海控股放弃置入资产的现金对价,改为以置入资产收购公司股份。此前,泛海建设增发数量不超过5亿股,其中泛海控股将上述公司股权作价46.375亿,认购不少于2.5亿股股份,其他股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2.175亿元,作为注入资产的补充对价。   
  此次股权认购前,泛海建设控股为泛海建设第一大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5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1.07%;光彩事业投资作为泛海建设第二大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0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35%。二者具有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控制,合计控制泛海建设5.2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70.42%。此次泛海建设控股以资产认购泛海建设非公开发行股份3.80亿股后,泛海建设的总股本扩大为11.32亿股,泛海建设控股将持有泛海建设有限受条件流通股份8.39亿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74.15%。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共控制9.10亿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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