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石集团是我国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玻纤企业,生产规模亚洲第一
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12月7日,中国玻纤(600176)决定通过换股的方式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此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国玻纤换股价格确定为17.97元/股。吸收合并后,巨石集团法人资格注销,巨石集团的股东成为中国玻纤股东,巨石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并入中国玻纤,中国玻纤为合法存续公司。
据了解,巨石集团的换股总价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巨石集团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参与吸收合并的各方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6月30日,巨石集团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约为64.9亿元,与账面值约25.2亿元相比,增值约39.7亿元,增值率157.35%。经各方最终确定以评估值为换股价格,巨石集团49%的股权作价约31.8亿元。据此,公司将新增发约1.77亿股用以支付巨石集团49%股权的对价。
接受换股的公司是除中国玻纤以外的巨石集团股东,包括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珍成国际有限公司、索瑞斯特财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玻纤将向中国建材发行约4154万股;向振石集团发行约3973.6万股;向珍成国际发行约6682万股;向索瑞斯特发行约2889.8万股。而上述换股股权自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护中国玻纤其他股东的权利,中国玻纤拟安排第三方向未参与此次换股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对价为17.97元。
在吸收合并过渡期内,中国玻纤将从整体运营的战略角度,对原巨石集团资产进行适当及必要的整合,并对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巨石集团对其下属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归公司持有,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原生产经营计划继续执行,以确保各子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保持稳定。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吸收合并前,巨石集团已是中国玻纤的控股子公司,并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中国玻纤表示此次吸收合并后公司的主要业务与合并前相比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巨石集团起源于1970年成立的石门东风布厂,1983年更名为桐乡玻璃纤维厂。2001年6月28日,经浙江省政府批复,由中国玻纤、索瑞斯特、巨石职工持股会共同发起设立,实收资本为2995.16万美元。2007年1月5日,巨石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国建材、中国玻纤、珍成国际分别向巨石集团增资,同时珍成国际受让索瑞斯特持有的部分巨石集团股权。增资后,巨石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5亿美元。
目前,巨石集团是我国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生产规模亚洲第一,主要产品包括无捻粗纱、干法短切原丝、连续玻璃纤维纱、膨体纱及其他产品,主要产品并已获得挪威船级社(DNV)、英国劳氏船级社(LR)等产品认证。2006年度,巨石集团玻璃纤维产量及出口已分别达到我国玻璃纤维同期产量及出口的25%和30%。
截至6月30日,巨石集团拥有三个玻璃纤维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浙江桐乡、江西九江和四川成都,设计产能分别为玻璃纤维30万吨、电子布5万平方米;玻璃纤维7.1万吨;玻璃纤维7万吨。今年上半年,巨石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3.8亿元,实现净利润约1.8亿元。目前,巨石集团拥有10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约为50.2万平方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共有21项、建筑面积共计约为22.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