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控制人特别债权被转让
  证券时报记者 周 悦
  本报讯  兰州黄河(000929)披露,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的1.66亿元特别债权被司法转让给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汇金控股将享有申请查封冻结黄河集团所持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45.95%股权以及其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的权利。
  鉴于黄河新盛为兰州黄河的控股股东,新盛工贸为黄河新盛的控股股东,该事件可能存在影响并导致上市公司兰州黄河控股股东今后决策乃至上市公司决策不确定性的后果。且如黄河集团不能清偿该特别债权,汇金控股将可能成为黄河新盛和新盛工贸的第二股东,但不会导致兰州黄河控制权的转移。
  公告披露,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9日,是一家以对外投资和房地产经营为主业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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