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获洋山三期一阶段经营权
 早报记者 王恒利
    洋山港三期即将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上港集团(600018)昨晚发布公告称,洋山港三期的建设主体同盛集团,拟将洋山港三期(一阶段)码头委托上港集团经营,受托期间的经营收入归上港集团所有,而上港集团则向同盛集团支付履约保证金25亿元。
    据了解,洋山港三期码头岸线长度为2600米,拟建设7个7-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三期码头分两个阶段建设,一阶段码头岸线长度为1350米,拟建设4个集装箱泊位,二阶段码头长度1250米,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上港集团受托经营的是一阶段码头。
    上港集团称,本次交易能使公司尽早参与洋山港三期项目运营,提高上港集团集装箱吞吐量,增强公司竞争力,对于上港集团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港集团董事会还通过了融资30亿元流动资金的议案,以保证上港集团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完成,满足上港集团对九江港口集团改制,洋山港区等重大建设投资所需,但未透露融资方式。昨天,上港集团报收于8.71元,跌0.80%。

其他文章
华尔街对话
推荐链接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最新问答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