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定向增发 海星引入格力做地产
    今日,已经停牌40多天的海星科技公告称,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集团”)已与珠海格力集团签署了《股份购买意向书》,海星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6000万股股份(占17.77%)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格力集团,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将实施资产置换及定向增发,之后公司除部分不动产之外的资产将全部置出,格力集团将其全资拥有的两家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的100%股权置入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根据公告显示,在此次格力集团入主海星科技之后,格力集团将部分地产资产与海星科技部分不动产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约5亿元 (截至200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审计数据),包括流动资产89917.26万元、股权投资21805.98万元、固定资产约11564万元和相关债务;格力集团拟置入资产为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和格力置盛房产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100%股权。本次资产置换中,相关人员按“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安置。

    而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超出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海星科技向格力集团以定向增发不超过24000万股股票方式支付。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2007年9月25日至2007年10月29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确定为每股6.71元。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由于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格力集团持有海星科技股份的比例已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格力集团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海星科技表示,鉴于本次定向增发将对转变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且格力集团承诺自本次定向增发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故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同意格力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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