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746.5万购买大股东一气库
证券时报 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近日,大通燃气(000593)控股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液化石油气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上饶燃气拟以746.5万元的价格受让大通投资所拥有的位于江西上饶市液化石油气气库等资产。
  据悉,此次购买的气库位于江西省上饶县枫岭头镇稠川村。气库拥有的主要设备设施为三座400立方米的球形石油液化气储罐,一座20立方米卧罐(残液罐),总储量为580吨至600吨;一条总长5.66公里的铁路专线(该专线于2004年10月已委托上饶燃气管理,委托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50吨地磅一座;中心控制室;石油液化气钢瓶灌装车间;库区一套完整的消防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以10月31日为基准日,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大通投资拥有的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约724.7万元。在此次资产收购中,上饶燃气将以其自筹资金作为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为抓住管道煤气不能覆盖的市场,满足燃气用户多样化的需求,上饶燃气通过此次资产收购,增添了经营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设备,为其利用现有市场开拓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工作、增创利润提供了可能。同时,大通燃气2005年产业调整以来,将燃气业作为公司发展主要产业之一,上饶燃气作为大通燃气全资子公司,此次资产收购有利于其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也符合大通燃气的发展方向。
  据估算,上饶燃气完成此次标的资产的收购后,将增加固定资产折旧47.18万元和财务成本63.33万元。根据该项目的可行性预测,开展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后,该项目静态回收期约为9.55年。另外,关于此次交易所涉及的气库所占土地事宜,土地所有方表示将争取尽快完善该土地权属相关手续,并在适当的时候将该土地转让给上饶燃气;同时在将该土地转让给上饶燃气前,该土地将提供给上饶燃气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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