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刘士余:预防房地产泡沫
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国际教训,继续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
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发表央行副行长刘士余的讲话称,应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等教训,防止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催生房地产泡沫。
  
刘士余是在12月11日举行的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发表这番讲话的。刘士余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强调了房地产信贷的风险。刘表示,美国次贷危机前,多数贷款买房的低收入借款人过于乐观地高估了收入前景,超越自身能力大量借贷,购买了实际上无力承担的房产。当个人收入下降,或者经济运行进入加息阶段时,还贷负担就变得越来越重,潜在的风险演变成了现实的危机。
  
刘士余强调,如果银行不注意防范房地产贷款中的风险,就有可能催生房地产泡沫或放大泡沫,“泡沫的破裂,最终会影响经济稳定、社会稳定乃至政治稳定。”
  
刘士余指出,中国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2007年10月末,全国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达4.69万亿元,同比增长30.75%;比年初增加1.01万亿元,占同期商业银行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的28.9%。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192亿元,同比增长35.57%。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10月末余额达到4502.2亿元,比年初增加960亿元,同比增长34.87%。
  
对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刘士余说,政府有必要采取一些保障措施,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是,“如果把‘有房住’片面地理解为‘有房产’,默许或鼓励银行对低收入家庭提供大量贷款购置房产,就会引发新的风险”。
  
刘士余还表示,要继续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提高房地产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识别和分散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商业用房贷款的证券化试点正在积极探索之中。
  
刘士余同时强调应完善信息披露。他表示,尽管按揭贷款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在分散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如果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机构投资者、会计审计机构和评级机构缺乏前瞻性,信息披露不完善,就会掩盖或低估房地产金融的风险,使风险更具有隐蔽性。美国次贷危机中,正是由于上述各市场参与者低估了以次贷为基础的证券化产品或信用衍生产品的风险,才加剧了次贷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扩散性。
  
2007年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住房消费贷款。12月5日,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于争议最多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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