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出新规
财政部、国资委12月17日发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加强央企国有资本收益管理。
  
两部委在通知中表示,2007年作为试点年,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其中,企业税后利润按标准减半收取。相关企业应于12月20日前按规定申报交纳。
  
按照《办法》中的表述,“国有资本收益”具体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等方面。
  
《办法》称,央企的国有资本收益应直接上交中央财政,纳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具体执行上,由财政部负责收取,国资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
  
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第一类央企上交10%,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18家公司;第二类央企上交5%,包括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99家;第三类央企则是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暂缓上交的包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32家企业。免交的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两家。
  
《办法》对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区别的核定也做了具体规定。
  
“应交利润”系指根据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规定的上交比例计算核定;国有股股利、股息,则根据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进行核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根据企业产权转让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核定;企业清算收入,应根据清算组或者管理人提交的企业清算报告核定;其他国有资本收益,要根据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核定。
   
此外,《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当年应交利润应当在申报日后5个月内交清,其中:应交利润在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须一次交清;应交利润在1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含50亿元)的,可分两次交清;应交利润在50亿元以上的,可分三次交清。

 

附表: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交比例表

第一类上交10%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1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2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4

国家电网公司

1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

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

14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15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7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6

中国铁通集团公司

8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17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9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8

中国烟草总公司

第二类上交5%

19

中国铝业公司

37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20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8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21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39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22

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

40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23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41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24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42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25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43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26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44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27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45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28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46

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

29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47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30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48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31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49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32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50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33

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

51

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

34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5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35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53

彩虹集团公司

36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54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55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87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56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8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57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89

中国唱片总公司(托管)

58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90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59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91

中国国旅集团公司

60

华侨城集团公司

92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61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93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62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94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63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95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64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96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65

中国盐业总公司

97

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

66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98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67

中国包装总公司(托管)

99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68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

100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69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101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

70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102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7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103

东风汽车公司

72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4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73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105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74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06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75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0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76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108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77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109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78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110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79

珠海振戎公司

111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80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2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81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113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82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114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83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115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托管)

84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116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85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117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86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第三类

暂缓三年上交的企业

118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134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119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135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120

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136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121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

137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122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138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123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139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124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140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25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141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126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142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27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43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28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14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129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14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130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146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131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147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32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14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33

长沙矿冶研究院

149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免交的企业

150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151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其他文章
华尔街对话
推荐链接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最新问答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