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再遭恒之宏减持 恒之宏共减持660万股
  □本报见习记者 孙晶晶 
  德美化工(002054)今日公告,昨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恒之宏投资有限公司通知,2007年11月29日开盘至2007年12月17日收盘,恒之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00000股,减持平均价格每股21.54元,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3%。
  本次减持前,恒之宏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减持后,恒之宏持有公司股份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恒之宏在11月29日至30日出售公司股份219600股,均价为20.64元/股;在12月3日至17日,恒之宏出售公司股份6380400股,均价为21.57元/股。恒之宏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以上出售股份外,恒之宏自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10月18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出售德美化工股份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其他文章
华尔街对话
推荐链接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最新问答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