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琦中药股权拍卖成交
  S*ST集琦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有的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股权日前经过拍卖以1.04亿元成交,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成为最终买受人。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借款。
  S*ST集琦表示,此次交易通过以合理的价格出让集琦中药44%股权,取得转让收入,从而使公司摆脱财务困境、解决桂林工行债务问题,实现债务转移,以利推进国海证券借壳上市工作,并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S*ST集琦同时提醒,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将取得约860万元收益,因协议履行需要一定时间,该笔收益在2007年度的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集琦中药原为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5月为清偿集琦集团占用S*ST集琦款项,集琦集团将其所持集琦中药100%的股权以评估价24404.11万元转让给S*ST集琦。S*ST集琦的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是桂林市国资委。为确保公司股票不被暂停上市,S*ST集琦于去年12月将集琦中药56%的股权作价25523.95万元转让给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
  S*ST集琦因国海证券借壳上市事宜于2006年11月23日开始停牌,至今已满一年。国海证券借壳S*ST集琦上市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必须取得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的承诺函,公司主要债权人为桂林工行。
  S*ST集琦表示,目前公司资金紧缺、无法筹措该项资金用于归还桂林工行,只能以处置所持集琦中药44%股权获得资金以解决桂林工行债务问题。

其他文章
华尔街对话
推荐链接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最新问答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