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崔 凯
本报讯 凤凰光学(600071)近日对2007年12月21日某媒体刊登的题为《“凤凰光学”竟用学生工》的文章提及的有关事宜作出澄清。
关于该文章提及的16周岁以下学生实习事宜,公司称其与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成为该校定向实习培训基地,有义务为该校培养有实际操作技能的毕业生。因此,该文章将实习生表述为“学生工”提法不当。经劳动部门核实,曾有4名16岁以下实习生在富士能公司实习过,截至目前富士能公司已不存在16周岁以下实习生。
关于该文章提及的铣磨液油引起部分员工皮肤过敏问题,据公司核查,此事发生在2007年10月,主要是由于供货商在未告知厂家的情况下更换了铣磨液油原材料的成分所致。对此,富士能公司及时采取了相关应对措施,并已全部妥善处理。
关于该文章提及的学生实习超时事宜,公司称,由于季节性订单的需求,可能存在有学生在某些时候随班实习时间延长的现象。对此,公司已敦促富士能公司高度重视,坚决杜绝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