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披露与两家投资合作方过往和未来3年内将发生的交易额度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12月21日,中国神华(601088)分别在江苏和天津成立合资公司,中国神华在上述两家合资公司中都居控股地位。由于上述合资计划,中国神华与投资合作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因此,中国神华也相应披露了过往和未来3年内将与上述两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额度。
根据中国神华与江苏国信共同成立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中国神华将持有陈家港电力55%股权,因此陈家港电力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由于江苏国信将持有陈家港电力其余45%股权,江苏国信将成为公司一家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关联方。中国神华及附属公司过往曾向江苏国信集团成员公司经营的多家发电厂及电力公司供应煤炭,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最近三年内,中国神华及附属公司向江苏国信集团销售煤炭的交易总额分别约为7.3亿元、10.9亿元及13.8亿元。为此,中国神华估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来三年将向江苏国信集团销售煤炭的交易总额将分别约为31.1亿元、35.8亿元及41.2亿元。
同时,中国神华与天津津能成立天津国华津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国神华将持有津能电力65%股权,因此津能电力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由于天津津能将持有津能电力其余35%股权,天津津能将成为公司一家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关联方。中国神华及附属公司过往曾向天津津能集团成员公司经营的多家发电厂及电力公司供应煤炭,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最近三年内,中国神华及附属公司向天津津能集团销售煤炭的交易总额分别约为3.6亿元、4.7亿元及5.7亿元。为此,中国神华估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来三年将向天津津能集团销售煤炭的交易总额将分别约为13.8亿元、15.9亿元及1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