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全仪化股改 中石化自套“紧箍咒”
  S仪化今日公告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自中国石化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日前,公司股改法定程序即将走完,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2月27日复牌。
  时隔一年,公司再次启动股改,2007年12月17日,公司公布了股改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仪征化纤股票,作为非流通股份获得在A股市场流通权的对价安排。然而,股改方案却与2006年被否的股改方案如出一辙。
  值得注意的是,上调对价被认为是公司股改被否后的续重启程序的常规动作,然而S仪化却重新抛出一年多前被否对价方案。此次同样的股改方案刚刚出炉,便再次遭到很多中小流通股股东的非议。一些投资者在网上发表评论称,将继续对上述股改方案投反对票。
  S仪化表示,面对投资者的非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在公司及保荐机构的协助下,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截至昨日,终于有了个定论。股改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作出如下修订,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自中国石化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另据了解,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股改程序走完后,公司股票即可恢复交易。S仪化表示,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7年12月27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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