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金融业应为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
1月2日下午,银监会网站发布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报告表示,要持续推进公众金融教育工作,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这位负责人称,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要求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投资渠道,为广大一般投资者拥有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
  
但是,金融产品的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在为金融服务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渠道的同时,对于基础金融知识和技能相对薄弱,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信用意识有待加强的中国民众来说,也增加了理解、使用和风险识别的难度。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改变,不仅百姓无法享受现代金融带来的便利,增加财产性收入,金融业的发展步伐也会受到阻碍,甚至还可能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2007年度,银监会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基层,开展公众金融教育工作。二是设立专门的公众金融教育网站。三是建立公众教育服务区。四是督促商业银行开展公众金融教育,加强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完整充分的公众教育是一个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约束机制得以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2008年银监会将不遗余力采取多项措施继续推进公众金融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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