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百花债务由第三方抵偿
  SST百花今日公告称,2007年12月27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及新疆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以物抵债《协议书》。截至协议签署日,确认公司对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债务包括贷款总余额为5300万元及利息。
  根据该协议书,城建投资公司自愿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价值6604.6万元,抵偿公司所欠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逾期贷款本息,从而取得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对SST百花逾期贷款5300万元及所欠利息的债权和相关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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