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近日,福星股份(000926)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政府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养鱼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双方就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养鱼池片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合作投资建设,此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亩。此改造项目的前期土地整理储备阶段所需土征用安置拆迁补偿费用及相关税费由福星惠誉公司代垫,首期代垫投资资金2亿元。据悉,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为住宅和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不低于2.6。该改造项目所涉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整体规划设计、分期挂牌出让、分期开发建设”的原则,按土地现状公开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且第一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不低于600亩。
在该土地挂牌出让时,福星惠誉公司可以参与竞拍。如果福星惠誉公司获得此改造项目所涉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资格,则前述全部代垫款可冲抵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若福星惠誉公司未获竞得人资格,则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全部返还上述代垫款外,并按成交价高出88万元/亩以上增值部份的50%收益划归福星惠誉公司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