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大股东重整延期三个月
  风华高科(000636)公告,200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债务人风华集团延期三个月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风华集团于2007年7月11日经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进行重整,于2007年10月23日在肇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经风华集团向法院申请要求延期提出重整计划。法院认为申请延期提出重整计划的理由正当。(李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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