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600863.SH)今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有关批复文件,公司持有60%股权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发电厂二期发电机组2×200MW3#、4#机组(下称:3#、4#机组)脱硫上网电价得到批准。
内蒙华电称,2007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出具验收意见,3#、4#机组脱硫设施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同意脱硫设施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精神,3#、4#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电价调整已从2007年11月16日开始执行。
昨日,内蒙华电收盘于8.32元,上涨了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