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免缴5600万增值税
  □本报记者 任晓                                 
  湖北宜化(000422)今日公告,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的产品为磷酸二铵,上述政策执行后,按2008年磷酸二铵生产销售计划,预计使该公司免予缴纳总额约为5600万元的增值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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