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3月1日正式出台

  《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将于3月1日正式出台。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标志着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拉开帷幕。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1月25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理顺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既不涉及调整旅客的收费,也不会造成民航旅客票价上涨。据专家预测,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支出水平会有所下降,内地航空公司整体支出水平会下降

  他介绍,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民用机场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机场被划分为一类1级机场、一类2级机场、二类机场、三类机场。民用机场收费项目被统一为航空性业务收费、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以及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改革民用机场收费管理方式,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机场与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原则上以市场调节价为主,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按照定价目录来管理。

  他指出,目前,我国机场收费标准仍由政府定价,集中管理,在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次改革将逐步统一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航班的航空性业务收费标准,5年内分两次实现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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