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今天公告,经公司与股东汪炳英、陈光照充分协商,公司拟收购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完成后陈光照不再持有浙江弘盛股权,公司持有浙江弘盛60%股权,为控股股东,汪炳英持有40%股权。同时公司拟对浙江弘盛增资872.74万元。股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变更为海正药业及汪炳英2名,股东实际出资总额为2500万元。
根据公告披露,公司在2008年3月10日接收浙江弘盛之日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其中支付陈光照488.18万元,支付汪炳英139.08万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08年3月10日止,浙江弘盛原有股东负责做好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完整清晰,期间浙江弘盛所产生的盈亏由原股东负责。为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设置经营者股权500万元,由经营骨干以现金增资形式进入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