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债转股”式定向增发被否
  虽然中粮屯河为定向增发作出了诸多努力,但依然未能迎来期望的结局。中粮屯河今日披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近日被中国证监会否决。
  中粮屯河并没有给出方案被否的原因,只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拟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审核的书面意见后,根据该审核意见对《公司向定向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材料进一步完善,并根据相关规定尽快重新提交审核。
  实际上,为了此次上会能够获得通过,中粮屯河已经做了很多准备工作。
  2007年2月5日,中粮屯河披露修订后的定向增发方案称,公司拟以6.14元/股的价格,向大股东中粮集团定向发行不超过2亿股,交易标的为中粮集团持有的中粮屯河债权12.28亿元,这也被市场视为“债转股”式的定向增发。
  根据公司此前通过的方案,原募集资金使用条款内容是“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因债务重组而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部分将用于收购中粮集团持有的内蒙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2007年4月5日,中粮屯河披露,公司及部分高管人员接到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将召开公司证券违法案听证会。如果公司部分高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将影响公司向中粮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亿股增发事项的实施。但直到目前,中粮屯河依然未披露上述听证会的进展和结果。
  2007年8月21日,中粮屯河免去李风春副总经理职务、董刚副总经理职务。此中,至少李风春是经历过德隆时期的留任高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将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可见,中粮屯河免去上述两人职务,可谓用心良苦。但不知此事是否与中国证监会召开的听证会有关。
  中粮屯河或许已经感知此次定向增发命运多舛。2008年1月7日,公司在公告中提及,“现在向大股东定向增发事宜,因故受阻,能否完成,尚不可知”。直至今日,果然一语成谶。至于此中奥妙何在,目前尚无从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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